1.投保年龄
被保险人年龄限制为首年投保出生满30天-65周岁(含),可续保至100周岁。
2.等待期
“一般医疗费用”等待期为30天,“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和“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等待期为90天;如您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过同类百万医疗保险(不包括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即俗称“惠民保”)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60天内向我司申请投保此产品,“一般医疗费用/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等待期为30天,其中因遭受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无等待期。在本公司投保过或在投保前经本公司确认同意承保的同类百万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60天内申请投保此产品,无等待期。
3.医院范围
本保单主险条款下“一般医疗保险责任/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责任”就诊医院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本保单附加险条款下“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责任”就诊医院为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
4.保险金额
本保险保单总保险金额300万元。
5.赔付比例
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并以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责任按100%赔付,一般医疗保险责任按90%赔付;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保险人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6.解除合同
本保单犹豫期为0天,犹豫期后投保人申请退保的,退还保险费。退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保单已发生保险金给付,不可退保。
7.增值服务
本产品包含绿色通道服务(含重疾门诊预约、重疾入院/手术预约、重疾多学科会诊),具体详见《增值服务》。以上服务均限被保险人本人且在等待期后使用。服务电话:4000560068。
8.关于既往症的理赔说明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经被保险人书面告知保险公司的既往症且保险公司同意续保的,本保险负责赔偿。
9.拒保职业
本保险不承保从事《拒保职业表》所示职业工种的人员,具体详见《拒保职业表》。
10.本公司首年投保除外疾病
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腰椎椎管狭窄、腰椎间盘膨出/突出、脊柱侧弯、腰肌劳损、静脉曲张、扁桃体肥大、鼻中隔偏(歪)曲、肛瘘、痔疮,在首年投保的保险期限内,若发生上述除外疾病导致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被保险人既往症,即在本合同生效之前被保险人已患有的且已知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1.适用条款
《个人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D款)条款》、《附加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本公司最近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综合评级已经达到政府监管要求,具体结果您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zhlic.com.cn/通过“公开信息披露-专项信息-偿付能力”查询。
责任免除
1.个人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D款)条款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所患既往症及其并发症,以及其在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症状或体征;
(二)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被保险人从事违法活动或拒捕;
(四)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导致争执、打斗而引发意外或因此被攻击、被伤害、被杀害;
(五)未遵医嘱而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
(六)牙科疾病及相关治疗,视力矫正手术,但因意外所致的不在此限;
(七)被保险人接受试验性药物或治疗;
(八)被保险人怀孕(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症、人工受孕、包皮环切术、包皮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治疗以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但意外所致的流产、分娩不在此限;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赛马、赛车或蹦极以及其他风险程度类似的高风险活动,竞技性、职业性运动;
(十)任何生物武器、化学武器、核武器、核能装置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恐怖活动,邪教组织活动,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
(十一)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十二)未经处方自行购药或非医院药房购药,或医生单次处方开具的超过30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而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醉酒或受酒精、毒品或管制药品的影响期间;
(二)被保险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期间;
(三)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或癫痫发作期间,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职业原因、输血原因或器官移植原因导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不在此限;(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下列费用,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
(二)矫形、洗牙、洁齿、整容、美容、心理咨询、体检、疗养、静养、康复治疗、健康护理、家庭病床治疗费用,修复、安装或购买残疾用具(包括但不限于特别支架、器材、轮椅、拐杖、义肢、助听器、义牙、义眼、配镜)费用,与购置移植器官、捐献器官、保存和运输器官相关费用,体外医疗装置或器材费用;
(三)各类医疗鉴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产基因鉴定费用;(四)不必要的转院治疗引发的额外费用;(五)医疗费用中依法应当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第三者逃逸、失踪且虽经诉讼无可以执行的财产或无赔偿能力的不在此限。根据本条款其他部分的约定,保险人不承担、减少保险责任情形下的损失、费用、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附加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责任免除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也适用于本附加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