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保须知
一、条款阅读
请完整阅读《投保须知》及相关附件,并了解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保障内容、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免赔额、赔付标准等),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请完整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责任免除》、《隐私政策》、《服务协议》、《客户告知书》以及《保险经纪平台信息处理规则》等材料。
上述文件明确载明保险产品、保险服务、服务主体、信息授权等关键内容,如您按下页面弹框“我已逐页阅读上述内容并同意”,即表示您本人对上述文件已全部仔细阅读,并同意所有内容。如有疑问,请中止投保,欢迎您致电咨询。
二、如实告知
投保单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保年龄
投保人年龄须为18周岁及以上。
四、被保险人的范围
本产品的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出生后30天至90周岁(含),并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关系仅限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
五、本产品不承保从事下述职业或工种的人群
(1)高处作业:本保险根据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界定高处作业标准,凡在距坠落度基准面2米或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的,为本保险约定的高处作业;
(2)采石、采矿(包括但不限于坑道内),隧道挖掘、矿藏钻勘,水坝工程,港口工程,桥梁工程,电梯安装及维修,道路路面清洁,道路看护及维修;
(3)海上作业,包括海上打捞、海上渔业、海上运输、海上勘探、海上钻井平台、海上救难、海上缉私;
(4)港口引航,海洋航运船舶维修,直升机飞行员,高压电工作人员,爆破工人;
(5)航空执勤,刑警,消防员,硫酸、盐酸、硝酸制造,烟花爆竹制造、气体制造;
(6)杂技、武打、特技演员,赛车运动员,动物园驯兽师;
(7)现役军人;
(8)货柜车司机,包括营业用货车司机及随车人员,砂石车司机及随车人员,液化、汽化油罐车人员,工作卡车人员。
因从事上述职业或工种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可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赔付责任。
六、未成年人身故责任的限定
(1)根据银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1.不满10周岁,给付总额不超过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给付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身故责任,其投保人仅限被保险人的父母。
七、不保地区
本产品不承保以下地区:新疆、西藏、北京市平谷区、河南省郏县、河南省原阳县、河南省辉县、河南省尉氏县,若被保险人出险地在上述地区,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
八、免赔额
(1)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
(2)狂犬疫苗接种费用: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元,且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每次遭受动物侵袭的狂犬疫苗接种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仅限500元,且累计给付金额以500元为限。
九、赔付比例
意外伤害门诊急诊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狂犬疫苗接种费用保险等三项保障责任,被保险人提供经医保结算的发票或结算单,上述三项责任的给付比例为85%;
未经医保结算的发票,上述三项责任的给付比例为60%。
十、医院范围
本产品保险合同中的医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一级及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普通部,不包含特需部和国际医疗部。
十一、投保份数
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同一被保险人最多购买一份,多投无效,保险人对多投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
十二、保障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的起始日期最早为投保日后第三十天,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十三、保费缴纳
按年一次性缴纳保险费。
十四、保单形式
保单形式为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在投保成功通知短信/邮件、或“中银保险”微信公众号“保单查询”中进行电子保单下载。
十五、发票申请
投保人可在“中银保险”公众号—“我的服务”—“保单查询”—“电子发票查询专区”中下载电子发票。
十六、解除合同
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并退还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保险费×[1-(保险期间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如本保单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现金价值为零。
十七、信息安全
中银保险将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您提供给中银保险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授权的第三方。在必要情形下第三方可能接触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得到授权的中银保险员工以及不时执行与中银保险的业务、营销活动和数据整理有关工作的其他公司或人员。所有此类人员及公司均需遵守相关保密协议,同时也需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除上述用途外,中银保险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您同意的用途。
十八、信息披露
中银保险最近季度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详见我司官网(www.boc.cn/bocins)公开信息披露-专项信息。
十九、售后服务
因产品特殊性暂无法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您可以通过“中银保险”微信公众号首页菜单“我的服务”了解相关服务流程,中银保险将为您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二十、销售区域
本产品由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承保。该公司在江苏、深圳、浙江、广东、北京、上海、四川、天津、内蒙古、湖南、福建、山东、辽宁、河南、河北、陕西、安徽、江西、云南、湖北、大连、广西、新疆、山西、苏州、宁波、黑龙江设有分支机构,在甘肃、贵州、海南、吉林、宁夏、青海、西藏、重庆尚未设置分支机构。
对于未设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的问题,但本公司会在用户服务和时效上提供竭力保障,任何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7*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二十一、客服热线
本产品投保咨询、续保、理赔报案、批改、解除合同、投诉等任何问题,均可拨打统一客服热线4000560068。
理赔流程
中银关爱保个人意外险理赔指引只需4步,快速理赔
第1步:理赔报案
出险后请您通过拨打电话4000560068进行报案
第2步:提交资料
治疗结束后,提供理赔相关资料
第3步:等待审核
我司根据您提供的理赔资料审定保险责任并计算赔偿金额
第4步:获取赔款
我司根据理算结果向保险金申请人支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