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河雇主1-5类 高空、人资、月单
  • 保司:黄河财险
  • 分类:雇主
  • 保费:12.00起
投保年龄:16(含)-65(含)周岁
保额:最高120万+20万
保期:1、3、6、12个月
人数:1个月10人起,3、6、12个月3人起
生效:T+1,最早次日生效
职业类别
12345
高空作业
(无高空正不拒赔,有免赔)
承保年龄
16 - 65
起保人数
3(1个月10人起,3、6、12个月3人起)
投保分数
1
十级伤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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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保年龄:16(含)-65(含)周岁
  • 保额:最高120万+20万
  • 保期:1、3、6、12个月
  • 人数:1个月10人起,3、6、12个月3人起
  • 生效:T+1,最早次日生效
  • 保全:
    月单:增员按整月收费,不可替换和减员
    季单/半年单/年单:可增员、可减员、按天收费,可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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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保障及说明:
1、如扩展24小时基础版,保费上浮1.03;如扩展24小时升级版,保费上浮1.1;
(1)24小时意外基础版:死亡、伤残限额的20%;
(2)24小时意外升级版:死亡、伤残限额的50%。
  【24小时意外基础版、升级版医疗限额与主险医疗限额相同】
2、如投保涉高,涉高人员保费上浮1.2;如扩展住院津贴和误工费0天免赔,保费上浮1.05;
3、扩展猝死升级版,保费上浮1.1
(1)基础版:每人死亡限额的20%,60岁以上10%
(2)升级版:每人死亡限额的50%,60岁以上20%
4、扩展自费药,费率上浮1.03,每人每次事故限额3000元,每人累计限额1万元
5、人资业务的月单季单涨费1.8倍,半年单年单涨费1.25倍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名称中含关键字:人力、人资、人咨、人士、人仕、劳动、劳务、劳派、派遣、工派、用工、企管、人管、管协、协管、分包、外包、人力资源、企业管理、企业咨询、劳联、产联、咨询,或投保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人力资源、外包、人才中介、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劳务服务”字样,视同人资业务。
价格表可能存在0-3元偏差,具体请以系统报价为准

1、本保单仅承保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员工与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判定标准以工伤认定的判定标准为准。本保单保障员工形式包括长期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实习人员、返聘人员等。
2、猝死根据保险方案及计费,二选一:
(基础版)本保险雇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赔偿限额为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20%,如果被保险雇员发生保险事故时超过60周岁,赔偿限额为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10%。
(升级版)本保险雇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赔偿限额为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50%,如果被保险雇员发生保险事故时超过60周岁,赔偿限额为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20%。

3、本保单承保的被保险人雇员年龄范围为16周岁-65周岁(含16周岁及65周岁)。已满15周岁但未过16周岁生日的,按15周岁处理;已满65周岁但未过66周岁生日的,按65周岁处理。
4、本方案承保雇员的职业范围:不包含任何与涉水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职业。涉水作业是指在船上、码头、水域跨越等场所作业时,容易引发落水风险处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指在封闭或者部分封闭环境,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包括密闭设备、地上和地下有限空间。如出险时,雇员从事以上职业的,即未明确告知保险公司风险情况的,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本保险承保雇员的职业范围:《职业分类表》中的1-5级职业等级(标注拒保的除外);若雇员从事高处作业,应投保时明确选择“涉高”标识;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对于未在投保时明确选择“涉高”标识未明确告知保险公司风险情况的,本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时本保险中的被保险雇员职业必须与实际从事的职业一致,职业名称与职业等级参照《职业分类表》;如出险时从事的职业对应的职业等级高于投保时的职业对应的职业等级,即未明确告知保险公司风险情况的,本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
6、本保险中医疗费用的赔付范畴依据被保险人所在省份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及其相应比例执行。除紧急抢救外,被保险人均应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不含国际医疗及特需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如送诊不便,受伤当日紧急救治可就近就医,但脱离危险后的后续治疗需转至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未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在如下地区及医院进行医疗就诊及住院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2)江苏省的徐州市所有医院、南通市非公立三甲医院(除在南通市公立三甲医院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责任范围内赔偿外,其他医院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3)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北辰地区所有医院;4)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五医院;5)吉林省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6)黑龙江省中医医院;7)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的三河市、固安县、香河县、广阳区、霸州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安次区、永清县、大城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8)河南省的信阳市所有医院、开封市所有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焦作市博爱县中医院、郑州市中牟县中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人民医院;9)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威海市文登整骨医院、招远市和荣成市所有医院;10)四川省的宜宾市所有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11)贵州省的遵义市绥阳县中医院;12)广东省的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医院;13)湖南省的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14)所有私营社保定点医院。 
7、本保单为记名投保,所承保雇员以附件上传名单为准。新增雇员必须向保险人申报并出具批单,保险人对该雇员的承保生效日期以批单显示的生效日期为准。
8、除高处作业外,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雇员出险时无高空作业操作证,保险人在保单约定的责任限额内,按照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30%(即扣除30%后)进行核损赔付;特种作业定义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准。
9、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被保险人雇员在高空作业时,须按照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必须佩带安全绳、安全带或安装防护网架等安全设施设备)开展作业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保险人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伤亡及医疗费用不承担赔偿责任。理赔时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提供事故发生前的影像资料,以明确被保险人雇员在高空作业时有佩带安全绳、安全带,在作业场所安装防护网架等安全设施设备。如被保险人不能提供相关影像资料,且保险人无法确切资料证明被保险人违规高空作业情况下,保险人按照正常理算金额的20%进行赔付
10、本保单法律费用赔偿限额:累计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人民币20万,每人累计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人民币2万元,每人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人民币1万元。
11、根据保险方案及计费,二选一:
(投保十级5%方案时展示)本保险主险项下适用评残标准为:国家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15%、九级10%、十级5%。
(投保十级10%方案时展示)本保险主险项下适用评残标准为:国家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12、根据保险方案及计费,二选一:
(不扩展)不展示特别约定内容
(扩展)本保单医疗费用责任项下,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必要合理的医药费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目录之外的、必要合理的医药费用(以下简称自费医药费用),针对每一雇员自费医药费用,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元,每人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万元。
13、本保险中累计责任限额为实际投保人数×每人伤亡赔偿责任限额,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本方案中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累计责任限额的50%,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14、根据保险方案及计费,二选一:
(免赔0天)误工费据实赔付,参照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3000元/月/人,误工费每人责任限额100元/天,无免赔天数,每次事故每人赔付天数上限为90天,每人累计赔付天数上限为180天。
(免赔3天)误工费据实赔付,参照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3000元/月/人,误工费每人责任限额100元/天,绝对免赔3天,每次事故每人赔付天数上限为90天,每人累计赔付天数上限为180天。
根据保险方案及计费,二选一:
(免赔0天)扩展住院津贴条款项下,每人每天住院津贴人民币100元,无免赔天数,每次事故每人赔付天数上限为90天,每人累计赔付天数上限为180天。
(免赔3天)扩展住院津贴条款项下,每人每天住院津贴人民币100元,绝对免赔3天,每次事故每人赔付天数上限为90天,每人累计赔付天数上限为180天。
15、根据保险方案及计费,三选一,24小时分为:不扩展、扩展基础版(主险20%)、扩展升级版(主险50%)
(不扩展)不展示特别约定内容
(基础版)本保单附加24小时扩展责任条款,在此附加险项下每人死亡责任限额与每人伤残责任限额为主险部分列明责任限额的20%,其他各项责任限额与主险一致;在此附加险项下的伤残赔偿金适用评残标准为:国家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赔偿比例以主险条款中“伤残赔偿比例表”为准,即:附加24小时项下每人伤残赔偿金=主险项下每人伤残责任限额*20%*主险条款中“伤残赔偿比例表”对应的赔偿比例。
(升级版)本保单附加24小时扩展责任条款,在此附加险项下每人死亡责任限额与每人伤残责任限额为主险部分列明责任限额的50%,其他各项责任限额与主险一致;在此附加险项下的伤残赔偿金适用评残标准为:国家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赔偿比例以主险条款中“伤残赔偿比例表”为准,即:附加24小时项下每人伤残赔偿金=主险项下每人伤残责任限额*50%*主险条款中“伤残赔偿比例表”对应的赔偿比例。--扩展24小时升级版时展示
16、本保单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绝对免赔额人民币100元。
17、对于退休返聘职工等无法做工伤鉴定的人员,伤残等级以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为被保雇员出具的伤残鉴定结果为准。评残标准为:《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 JR/T0083—2013)执行,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18、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河北省三河市/青龙县/廊坊市/唐山市、天津市、辽宁省铁岭市、山东省禹城/莱州市/滨州市/德州市/临沂市/青岛市,河南省信阳市/焦作市/新乡市/郏县、四川省宜宾市/雅安市、吉林省四平市、福建省南平下辖、江苏省常州市/连云港市、湖北省黄冈市等地为拒绝承保地区,投保人企业注册所在地、被保险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实际用工所在地位于上述地区的(不含30天内雇员短期出差),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19、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该在48小时内通过客户服务电话(10100018)向保险人报案(如果 是死亡案件,需在出险24小时内报案),并在七天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并协助保险人进行调查核实。超48小时报案,视为延迟报案,保险人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绝对免赔率30%定损,超过30天报案,保险人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绝对免赔额70%定损,因延迟报案致使保险人对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查勘定损确定的,保险人对于无法核实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20、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且依据工伤事故认定或法院判决雇主需要依法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交通事故认定被保险人雇员负次要或同等责任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被保险人雇员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比例赔付;
2、交通事故认定被保险人雇员无责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且身故残疾限额以员工工伤身故及残疾限额的50%或20万两者之间取低者为限,医疗赔偿限额为员工工伤医疗费用限额的50%或2万两者之间取低者为限。

拒保地区医院

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河北省三河市/青龙县/廊坊市/唐山市、天津市、辽宁省铁岭市、山东省禹城/莱州市/滨州市/德州市/临沂市/青岛市,河南省信阳市/焦作市/新乡市/郏县、四川省宜宾市/雅安市、吉林省四平市、福建省南平下辖、江苏省常州市/连云港市、湖北省黄冈市、山东威海市、重庆市、黑龙江佳木斯市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2)江苏省的徐州市所有医院、南通市非公立三甲医院(除在南通市公立三甲医院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责任范围内赔偿外,其他医院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3)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北辰地区所有医院;4)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五医院;5)吉林省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6)黑龙江省中医医院;7)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的三河市、固安县、香河县、广阳区、霸州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安次区、永清县、大城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8)河南省的信阳市所有医院、开封市所有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焦作市博爱县中医院、郑州市中牟县中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中医院、新乡市原阳县人民医院;9)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威海市文登整骨医院、招远市和荣成市所有医院;10)四川省的宜宾市所有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11)贵州省的遵义市绥阳县中医院;12)广东省的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医院;13)湖南省的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14)所有私营社保定点医院。

拒保职业工种

本方案承保雇员的职业范围:不包含任何与涉水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职业。涉水作业是指在船上、码头、水域跨越等场所作业时,容易引发落水风险处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指在封闭或者部分封闭环境,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包括密闭设备、地上和地下有限空间。如出险时,雇员从事以上职业的,即未明确告知保险公司风险情况的,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拒保执照类型

投/被保企业名称含以下关键字的拒保:危险品、脚手架、船舶、渔船、渔业、海上、远洋、地下、钻井、机井、桥梁、隧道、疏浚、爆炸、高压电、井下、深坑、采矿、采选、洗矿、采石、石油开采、枪弹炸药、海洋工程、鞭炮、烟花、烟火、核电、放射性、幕墙、再生、资源回收、拆除、船业、渣土、伐木、钢丝绳、钢绳、钢丝、钢缆

二选一:
(投保十级5%方案时展示)本保险主险项下适用评残标准为:国家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15%、九级10%、十级5%。
(投保十级10%方案时展示)本保险主险项下适用评残标准为:国家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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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2023 版)条款
(注册号:C00023130912023112299031)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六)雇员犯罪、自杀自残、斗殴,或因受酒精、毒品、药品影响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
(七)雇员因疾病(包括职业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救治的,但属于本条款第三条第(六)项约定的不在此限;
(八)雇员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或无有效资格证书而使用各种专用机械、特种设备、特种车辆或类似设备装置,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
第六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超出雇员所在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四)工伤保险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
(五)雇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发生的人身伤亡;
(六)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的雇员的赔偿责任;
(七)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或按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 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扩展 24 小时保险(B 款)条款(注册号:C00023130922023011818773)
(一)主险合同的各项责任免除也适用于本保险合同;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造成被保险人的雇员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雇员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管制药品;
2.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
3.被保险人的雇员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4.被保险人的雇员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被保险人的雇员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 期间;
6.被保险人的雇员受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或被保险人中暑;
7.被保险人的雇员从事打猎、爬山、田径运动、滑雪、拳击、潜水、跳 伞、滑翔、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 等高风
险运动或活动;8.被保险人的雇员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含整容手术)、药物治疗等导致的事故;
9.被保险人的雇员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布死亡的;
10.航空或飞行活动,包括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的除外;
11.其它不属于本条款扩展责任赔偿范围的死亡和伤残。 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主险项下的各项除外责任仍适用于本附加险。同时,以下疾病不属于保单承保范围:
1.怀孕、流产或分娩;
2.精神病或精神分裂、酒精中毒、滥用/误服药物;
3.腰椎间盘突出症;
4.屈光不正;
5.美容手术及外科整形手术,或任何非必要之手术引起的后果,或天生畸形;
6.一般牙齿治疗或手术,但由意外所因之者除外;
7.一般体格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
8.扁桃腺、疝气、女性生殖器官之疾病等治疗或外科手术,但被保雇员在本附加险条款持续有效达 120 天以后接受上述治疗或外科手术者不在此限;
9.原发病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