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光家庭财产保险含3-6人家庭成员意外险(200元/年)
  • 保司:阳光财险
  • 分类:财产险
  • 保费:200.00起
家财保障:30年房龄以内得钢混或砖混且用于居住的住房,限投1份
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保障:
可保家庭成员3-6人
承保年龄28天-75周岁(含)
可保投保人本人、配偶、子女、 父母(不含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额共享非均分
监护人责任:保单内子女共享赔偿限额
职业类别
123456
高空作业
不可
承保年龄
0 - 75
起保人数
3(可保家庭成员3-6人)
投保分数
1
十级伤残
10%
  • 家财保障:30年房龄以内得钢混或砖混且用于居住的住房,限投1份
  • 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保障:
    可保家庭成员3-6人
    承保年龄28天-75周岁(含)
    可保投保人本人、配偶、子女、 父母(不含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额共享非均分
  • 监护人责任:保单内子女共享赔偿限额

家庭财产保险
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为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取高

居家责任:
累计赔偿限额5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万元

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4万元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0.5万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5万元

附加盗抢险:

室内财产门、窗、锁保额占10%

便携式家用电器占20%

现金及金银珠宝、首饰占10%

非机动代步工具占10%

其他室内财产占50%

管道破裂及水渍被保险人财损:

因高压、碰撞、严寒或高温造成被保险房屋内、楼上住户、隔壁住户或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自来水管道、暖气管道(含暖气片)、下水管道以及太阳能热水器室内外管道(以下简称“水暖管”)破裂,造成主险保险标的遭受水浸、腐蚀导致的直接损失,及修复更换费用损失保险

燃气保险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

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万元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2.5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5万元

监护人责任

保单内子女共享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免赔3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人身意外保险1-6

可保家庭成员3-6

承保年龄28-75周岁(含)

可保投保人本人、配偶、子女、 父母(不含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可作为被保险人。

报案电话: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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