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00006030922023040461183: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本保险承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年龄不得超过保险单上载明的年龄范围。若投保时被保险人的雇员的年龄超过保险单上载明的年龄范围,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本附加险属于对应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年龄范围为16周岁-65周岁(含)。
2.C00006030922024010502161:兹经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的雇员申报职业类别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所变更的职业,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表其危险性增加,且未向保险人提出申请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之比例赔偿保险金。出险时雇员实际职业为拒保职业范围的,本保单不承担赔偿责任;实际为6类职业却按5类职业投保,本保单每人每次事故免赔率50%;实际为6类职业却按4类职业投保,本保单每人每次事故免赔率70%;实际为6类职业却按1-3类职业投保,本保单每人每次事故免赔率90%;实际为5类职业却按4类职业投保,本保单每人每次事故免赔率50%;实际为5类职业却按1-3类职业投保,本保单每人每次事故免赔率70%;实际为4类职业却按1-3类职业投保,本保单每人每次事故免赔率50%。保险人职业分类表查询方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单中载明。职业类别可通过www.libertymutual.com.cn/中的公开信息披露-基本信息-产品基本信息- 商险保险路径下《商业非车险职业分类表2022版-MB适用(2023V2.0版本)》查阅。
3.C00006030922024010502351:兹经合同双方同意,本保单为记名投保,保险期限3个月以内(不含)的保单只可进行人员增加,不可进行人员替换,不可进行人员减员;保险期限大于3个月(含)的保单可以进行人员替换、人员增加,不可进行人员减员。被保险人的雇员人数增加时,按约定增收短期保险费,短期保险费按月计收,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原1-2类职业人员可替换为新的1-2类职业人员;原3类职业人员可替换为新的3类职业人员;原4类职业人员可替换为新的4类职业人员;原5类职业人员可替换为新的5类职业人员;原6类职业人员可替换为新的6类职业人员;不同职业等级的人员之间不可互换。如投保雇员发生变更,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同意批改后生效,已发生理赔的人员不可以被更换。
4.C00006030922023020522683: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发生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导致伤残的,依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残疾赔偿比例表》规定的百分比乘以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的数额内赔偿。残疾等级参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 GB/T16180-2014)。如该标准重新修订,则以最新修订的文件版本为准。本保险单载明残疾赔偿比例为: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80%、三级伤残:70%、四级伤残:60%、五级伤残:50%、六级伤残:40%、七级伤残:30%、八级伤残:15%、九级伤残:10%、十级伤残:5%。
5.C00006030922023040461193: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若被保险人的雇员从事保险单上载明的高风险职业而导致其受伤、残疾或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本附加险属于对应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高风险职业包括以下拒保行业、类别、工种、工作内容。拒保行业或类别: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火药、炸药、烟花制造、船舶制造、火工品制造、航空产品装配与调试、航空产品实验人员、导弹卫星装配测试人员、火箭发动机装配实验人员、水上运输业、废物处理、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军队、国际组织、个体经营、自由职业者和无业人员;拒保工种或工作内容为:电梯、升降机安装工人、安装玻璃幕墙工人、重型载货车司机、砂石车司机、工程卡车司机、送餐员(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石棉制品工、高炉炉前工、高压线路架设工、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凿岩工、爆破工、锯木工人、鹰架架设工人、铁工、钢骨结构工人、钢结构安装工或钢结构拆除工、筑路机械操作工、筑路、养护工、线桥专用机械操作工、铁道线路工、桥梁工程人员、隧道工程人员、铁路舟桥工、道岔制修工、枕木处理工、光伏安装/维修工、地下作业的相关工作(地下深度超过1.5米或密闭空间的地下)、窑炉/烟囱/高炉拆除的相关工作、船舶制造/修理/拆解的相关工作。
6.C00006030922024010502331: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未取得国家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被保险人的雇员进行特种作业操作所致其本人人身伤害,每人每次事故免赔25%。特种作业的相关定义以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准。
7.C00006030922024010502101: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的雇员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必须佩带安全绳、安全带或者安装防护网架等安全设施设备)开展作业活动;其中安全带使用遵循“高挂低用”原则且拴挂在可靠的锚固点,高处作业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带保护。对于违反前述规定,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每人每次事故免赔25%。高处作业指凡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本附加险条款仅对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从事高处作业时的行业安全规定,不作为本保险合同是否承保高处作业的依据。
8.本保单指定就诊医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如因危及生命的紧急抢救(达到住院标准)无法前往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经急救且病情基本稳定后的72小时内,须转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继续治疗。如未按照保单约定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医,就医费用按保单约定核定金额的80%赔付。本保单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天津静海区、滨海新区、河北省沧州市、廊坊市、三河市、秦皇岛青龙县,保险人不承担在上述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费用。本保单所约定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仅包含在本保单认可的医疗机构发生且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就诊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必要、合理、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符合本保单约定的医疗费用(包含门诊及住院)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100元,扣除免赔额后按照90%的比例予以赔付。如被保险人或出险人员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保险人只承担符合本保单约定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9.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万;法律费用累计及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若伤亡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超出赔偿限额,对于超出部分,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申请工伤残疾或死亡保险金赔付,理赔时应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者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雇员的)工伤残疾程度鉴定书;被保险人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被保险人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被保险人雇员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须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超过鉴定时间导致无法鉴定工伤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1.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4008882008、保险经纪服务热线4001801616或通过“线上快赔”微信小程序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超四十八小时报案,即视为延迟报案对保险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影响,保险人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绝对免赔率30%确定损失。
1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单签发之日起,对保单、条款等合同要件进行核对,如有疑义请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如从保单签发之日起48小时内未通知保险人有疑义的,视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完全认同保险合同及条款等要件内容。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将保险费退还投保人;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对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按日比例计收,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有保障说明的,以保障说明为准。特别约定与主条款不符之处,以特别约定为准。其他未列明事项参考保险条款。"
13.误工费用适用独立的赔偿限额,不包含在身故、伤残及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之内。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雇员因保险事故导致其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持续五天以上<不包括五天>无法工作的)而遭受的误工损失,经符合本保单认可的医院证明,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100元/天×(实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天数-5天),单次赔付天数为90天,最长赔付天数为180天;该雇员在评定伤残等级后,本项赔偿责任终止,且保险人对误工费用的赔偿金额以该雇员的误工费赔偿限额为限。本保单负责赔偿误工费天数是指“根据医院出具的病例证明中的休假天数、用人单位的工资单中显示的请假天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三项以低者赔付。”误工费赔付的依据是因为员工误工休养导致被保险人支付停工留薪工资,理赔时须同时提供工资条、医院建休证明、支付证明,若休养期间被保险人未承担员工应得工资则我司不承担误工费赔偿责任。赔付标准不高于本人实际工资水平且以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14.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不承担企业注册地、实际工作所在地、出险地在以下区域的保险责任:西藏、新疆、青海、内蒙古、宁夏、甘肃、河南信阳、湖北省黄冈、山东菏泽、山东临沂、山东招远、山东禹城、山东荣成、河北唐山、河北保定、天津、北京平谷区、北京密云区。
15. C00006030922024022839441: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所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伤残或死亡保险金时,除应提交主险合同项下约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该雇员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每人交通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且以该雇员主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50%为限。
16.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被保险人的雇员因既往症发作导致死亡的,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17.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选择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008/登陆网址www.libertymutual.com.cn/至公司柜面三种方式之一进行保单/赔案信息查询。
18.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详情可在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披露”处查阅。公司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libertymutual.com.cn。
19.C00006031922021012002402: 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无论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与其同时作用的原因或因素,任何直接或间接因传染病或因对传染病的恐惧或受传染病威胁(无论是实际的还是感知的)造成、促成、导致、引起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形式的损失、损坏、责任、索赔、成本、费用或其他款项,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附加险条款附加于责任险、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意外保险、货运保险、健康保险、保证保险 、其他类保险主险条款 。 释义: 传染病是指可以通过任何物质或介质从任何有机体传播至另一个有机体的任何疾病: 1.此类物质或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病毒、细菌、寄生虫或其他有机体或其任何变异体(无论是否为活体); 2.传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空气传播、体液传播,任何涉及表面或物体、固体、液体或气体的传播,或者有机体之间的传播,无论直接或间接; 3.此类疾病、物质或介质可对人体健康或人类福祉造成损害或威胁,或可对财产造成损坏、变质、价值损失、适销性损害、丧失使用价值的损害或威胁。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0.本保单可保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被保险人雇员,必须投保4类-6类工种,否则不予赔偿。
21.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24版)C00006030912024061207293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直接或指使他人对其雇员故意实施的骚扰、伤害、性侵犯;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被保险人的雇员自伤、自杀、醉酒、吸毒、打架、斗殴、犯罪及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导致其本人的人身伤害;
(六)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职业病以外的任何疾病、传染病、怀孕、妊娠、堕胎、分娩、流产、药物过敏导致其本人的人身伤害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诊疗;
(七)投保时被保险人的雇员自身已有的身体残疾、缺陷或受伤及其并发症,但符合条款第三条第八款的除外;
(八)任何内外科治疗或手术而引致的医疗事故;
(九)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参加被保险人组织的运动、社会、文娱等活动而遭受的人身伤害;
(十)被保险人的雇员患精神病、精神错乱或紊乱导致其本人的人身伤害;
(十一)未取得国家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被保险人的雇员进行特种作业操作所致其本人或其他雇员的人身伤害;
(十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被保险人的雇员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第六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二)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已经知道或可以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
(五)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所雇佣的员工的责任;
(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所发生的被保险人雇员的伤残或死亡;
(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营养费,挂号费,交通费等;
(八)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的医疗费用;
(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按免赔率折算的免赔额,免赔天数内的误工费用。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2.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突发疾病死亡保险条款(A款)C00006030922023100862251
第四条 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也适用于本附加险合同,但属于本附加险合同承保责任的不在此限。
第五条 因下列情形造成被保险人的雇员死亡,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雇员自杀等故意行为;
(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导致雇员发病或雇员发病后故意不及时送医的;
(三)投保前罹患的疾病和症状,以及与此相关的疾病和症状;
(四)被保险人的雇员患有精神错乱或失常、精神分裂、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遗传性疾病、性传播疾病、法定传染病;
(五)任何获取移植器官或捐献器官的行为;
(六)感染艾滋病(AIDS)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阳性)期间。
23.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附加传染病责任免除条款C00006031922021012002402
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无论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与其同时作用的原因或因素,任何直接或间接因传染病或因对传染病的恐惧或受传染病威胁(无论是实际的还是感知的)造成、促成、导致、引起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形式的损失、损坏、责任、索赔、成本、费用或其他款项,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释义:
传染病是指可以通过任何物质或介质从任何有机体传播至另一个有机体的任何疾病:
1.此类物质或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病毒、细菌、寄生虫或其他有机体或其任何变异体(无论是否为活体);
2.传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空气传播、体液传播,任何涉及表面或物体、固体、液体或气体的传播,或者有机体之间的传播,无论直接或间接;
3.此类疾病、物质或介质可对人体健康或人类福祉造成损害或威胁,或可对财产造成损坏、变质、价值损失、适销性损害、丧失使用价值的损害或威胁。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24.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雇员高风险职业除外保险条款 C00006030922023040461193
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若被保险人的雇员从事保险单上载明的高风险职业而导致其受伤、残疾或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本附加险属于对应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高风险职业包括以下拒保行业、类别、工种、工作内容。拒保行业或类别: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火药、炸药、烟花制造、船舶制造、火工品制造、航空产品装配与调试、航空产品实验人员、导弹卫星装配测试人员、火箭发动机装配实验人员、水上运输业、废物处理、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军队、国际组织、个体经营、自由职业者和无业人员;拒保工种或工作内容为:电梯、升降机安装工人、安装玻璃幕墙工人、重型载货车司机、砂石车司机、工程卡车司机、送餐员(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石棉制品工、高炉炉前工、高压线路架设工、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凿岩工、爆破工、锯木工人、鹰架架设工人、铁工、钢骨结构工人、钢结构安装工或钢结构拆除工、筑路机械操作工、筑路、养护工、线桥专用机械操作工、铁道线路工、桥梁工程人员、隧道工程人员、铁路舟桥工、道岔制修工、枕木处理工、光伏安装/维修工、地下作业的相关工作(地下深度超过1.5米或密闭空间的地下)、窑炉/烟囱/高炉拆除的相关工作、船舶制造/修理/拆解的相关工作。
25.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雇员承保年龄保险条款 C00006030922023040461183
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本保险承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年龄不得超过保险单上载明的年龄范围。若投保时被保险人的雇员的年龄超过保险单上载明的年龄范围,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退还保险费。本附加险属于对应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年龄范围为16周岁-65周岁(含)。
26.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安全管理保险条款(A款)C00006030922024010502101
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的雇员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必须佩带安全绳、安全带或者安装防护网架等安全设施设备)开展作业活动;其中安全带使用遵循“高挂低用”原则且拴挂在可靠的锚固点,高处作业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带保护。对于违反前述规定,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每人每次事故免赔25%。高处作业指凡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
27.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高职低投保险条款(A款)C00006030922024010502161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被保险人的雇员所变更的职业,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表其危险性增加,且未向保险人提出申请或被保险人的雇员申报职业类别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之比例赔偿保险金。出险时雇员实际职业为拒保职业范围的,本保单不承担赔偿责任;实际为6类职业却按5类职业投保,本保单免赔率50%;实际为6类职业却按4类职业投保,本保单免赔率70%;实际为6类职业却按1-3类职业投保,本保单免赔率90%;实际为5类职业却按4类职业投保,本保单免赔率50%;实际为5类职业却按1-3类职业投保,本保单免赔率70%;实际为4类职业却按1-3类职业投保,本保单免赔率50%。职业类别查询的方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28.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特种作业保险条款(A款)C00006030922024010502331
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未取得国家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被保险人的雇员进行特种作业操作所致其本人人身伤害,每人每次事故免赔25%。特种作业的相关定义以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准。
29.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批改方式保险条款(A款)C00006030922024010502351
兹经合同双方同意,本保单记名投保,保险期限3个月以内(不含)只可进行人员增加(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费),不可进行人员替换,不可进行人员减员;保险期限大于等于3个月(含)的保单可以进行人员替换、人员增加(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费),不可进行人员减员。原1-2类职业人员可替换为新的1-2类职业人员;原3类职业人员可替换为新的3类职业人员;原4类职业人员可替换为新的4类职业人员;原5类职业人员可替换为新的5类职业人员;原6类职业人员可替换为新的6类职业人员;不同职业人员之间不可互换。如投保雇员发生变更,投保人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批改后生效,已发生理赔的人员不可以被更换。
(一)公司设有省级分支机构和落地服务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清单
公司先后在重庆市、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广东省、山东省、四川省、河北省、天津市、河南省、云南省设立了11家分公司
(二)偿付能力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详情可在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披露”处查阅。公司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libertymutual.com.cn/。
(三)互联网保险产品及保单的查询和验真途径
1.公司官网http://www.libertymutual.com.cn/index.shtml自助查询
2.微信公众号“利宝保险”>>保单·服务>>我的保单
(四)理赔查询等客户服务及投诉渠道,相关联系方式
1.可拨打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 888 2008
2.保险经纪服务热线4001801616或 “线上快赔”微信小程序
3.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窗口服务网点亦均可受理服务及投诉事宜
(五)保险产品承保公司全国统一的客户服务及投诉方式,包括客服电话、在线服务访问方式、理赔争议处理机制和工作流程等
1.服务监督电话:400 888 2008
2.自助查询网址:http://www.libertymutual.com.cn/index.shtml
3.微信服务平台:利宝保险
4.总公司服务监督信箱:LPJDJB@libertymutual.com.cn
5.理赔争议处理机制及工作流程:
非健康险
(1)拨打保司公司服务热线4008882008或保险经纪服务热线4001801616或登录“线上快赔”微信小程序进行报案
(2)事故查勘定损
(3)准备索赔材料
(4)提交索赔材料
(5)案件理算审核
(6)领取赔款
健康险
(六)投保咨询方式、保单查询方式:
线下网点、电话咨询及线上门户网站均可实现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功能。
1.线下网点查询方式:http://www.libertymutual.com.cn/ch/about/news/about_xxpl.shtml>>分支机构信息
电话咨询方式:400 888 2008
2.线上门户查询方式:http://www.libertymutual.com.cn/index.shtml
(七)针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交易安全的保障措施:
严格按照行业监管要求进行客户信息保密工作,一方面自建承保系统提供客户个人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交易安全的保障,系统符合国家及行业认证等级的要求。另一方面,严格规范人员销售行为,制定准则,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30.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4008882008、保险经纪服务热线4001801616或通过“线上快赔”微信小程序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超四十八小时报案,即视为延迟报案对保险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影响,保险人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绝对免赔率30%确定损失。
31. 本保单可保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被保险人雇员,必须投保4类-6类工种,否则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