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亚1-6类团体意外伤害保险C【5米算高空】
  • 保司:美亚财险
  • 分类:团意
  • 保费:12.00起
①1-6类职业 | 最高可保100万 | 5-6类可保高空
② 可扩展自费药
③ 1-3类3人起保,4-6类5人起保
④ 意外医疗保额为单次事故限额,无次数限制,多次事故之间无间隔期
职业类别
123456
高空作业
(5米算高空,5-6类可高空)
承保年龄
18 - 65
起保人数
3(1-3类3人起,4-6类5人起)
投保分数
1
十级伤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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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米以下无需高空作业证5米以上按照5-6类投保
  • 1-3类3人起保4-6类5人起保
  • 1-4类最高可保100万
  • 5-6类最高可保80万
  • 月单可替换
  • 被保险人年龄:限18-65周岁

1、被保险人年龄:限18-65周岁,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申请时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为准;本方案每人限投1份,超过部分无效
2、投保人数:1-3类职业3人起保,4-6类职业5人起保,单张保单最高投保人数为1000人
3、批改规则:
(1)本保单月单年单皆支持替换,批增按剩余天数计算保费(2)本保单不支持批改投保单位、变更保额、批改工种
4、每一意外事故总赔偿限额为以下两者较高者:
(1)保险合同生效时,保险单所载单个被保险人在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项下所适用的最高保险金额的10倍(2)人民币500万元
5、职业投保要求:被保险人工作涉及多个职业类别,则应以职业类别最高的职业为准选择相应类别。被保险人的实际职业类别高于保险合同载明的职业类别时,实际赔付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实际赔付金额=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金额*(实际交纳保险费/实际职业类别对应的应交保险费)*70%
6、拒保行业:渔业、森林砍伐业、矿业采石业、航运业以及涉及隧道作业、地下作业、山洞作业、水上作业、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运输、武器弹药研究和开发、驯兽及凶猛动物养殖的职业活动的企业
7、高空作业与特种作业要求:
(1)对于职业类别为1类至4类的被保险人,本保险不承保其任何5米及以上的高处作业
(2)被保险人从事5-6类职业,如属于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从事特种作业必须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包括但不限高处作业证),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进行任何特种作业操作前,应依法取得规定的特种作业证书。若被保险人未依法取得规定的特种作业证书而进行特种作业操作的则对于其因该特种作业操作导致的任何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特种作业证书以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的为准
8、伤残鉴定: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经司法鉴定后,伤残按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的比例赔付
9、意外医药补偿保额说明:
(1)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事故而干意外事故发生日起180天内寻求合法注册的医生,护十,医院或救护车服务,则对其因此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不拓展自费药,仅限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承保全额自费费用;拓展自费药,不限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障全额自费费用),保险公司按下述规定补偿该被保险人
(2)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保险公司在扣除保险单所载适用于该情形下的免赔额(100元/次)后,再按保险单所载适用于该情形下的赔付比例(80%)补偿该被保险人,但最高以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3)若被保险人拥有目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保险公司按如下公式补偿该被保险人,但最高以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的105%为限:医药费用补偿金三已支出的必需目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任何获得的医药费用补偿-保险单所载适用干该情形下的免赔额(100元/次)后保险单所载适用于该情形下的赔付比例(100%)
10、就诊医院要求:
(1)本保险所称的医院仅指境内经国家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不包括任何精神病院、养老机构、康复医院、诊所、天然治疗所,以及主要作为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目的的医疗机构
(2)拒赔下列医院: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天津市(滨海新区,静海区),福建省南平市,安徽省宿州市,河北省(三河市、廊坊市、青龙具兴隆具)的所有医院:福建省宁德市古用县医院,河北省承德市第六医院,邯郸市第一医院,馆陶具人民医院,元氏具中医院;河南省(开封市、信阳市、新密市内黄具,通许具)所有医院,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许昌具人民医院,商水具人民医院,淮阳具第二人民医院鹤壁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山东省(莱州市,栖露市、咸海市、金乡具、禹城)所有医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鱼台具人民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院,荣成市中医院,烟台市中医医院,脚城市中医医院;四川省宜宾市所有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富顺具中医医院、绵阳市人民医院,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内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遂宁市大英具中医院:甘肃省民勒县人民医院、宁县人民医院;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黑龙江鸡西市所有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牡丹江市中医院、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五大连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吉林省中医医院,通化市人民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辽宁省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省中医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11、本保单不承担以下责任:
(1)拒绝承保职业(2)保险条款责任免除部分(3)精神损害、猝死、疾病所致治疗和身故
12、本保险约定的团体成员资格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属于投保人所申报的符合所有投保条件的其于中国大陆境内直接雇佣的属于本保验接受投保职业类别的在岗全职雇员,但不包括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本保险所所称的“直接雇佣”是指投保人与其所申报的人员直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其他书面形式的用工合同,该人员直接为投保人工作,并由投保人直接给付工资或报西洲的情形,包括投保人短期雇用的情形
(2)属于中国大陆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常住,且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正常生生活的被保险人,中国大陆境内常住是指被保险人参保时的前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中国大陆境内的居住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183天。如任何投保人员在保险合同订了立后或在保验合同有效期内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保验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取消该人员的被保资格,并对于取消其被保资格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13、营业执照含有以下字眼拒保:人力资源 、分包,外包,劳务派遣 、危险品、拆、幕墙、脚手架、爆破/爆炸、渔业、隧道
14、拒保地区:天津

拒保地区医院

《美亚附加意外每日住院津贴团体收入保障保险》项下所称的医院不包括下列医院: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天津市(滨海新区、静海区)、福建省南平市、安徽省宿州市、河北省(三河市、廊坊市、青龙县、兴隆县)的所有医院;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医院;河北省承德市第六医院、邯郸市第一医院、馆陶县人民医院、元氏县中医院;河南省(开封市、信阳市、新密市、内黄县、通许县)所有医院,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许昌县人民医院、商水县人民医院、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山东省(莱州市、栖霞市、威海市、金乡县、禹城)所有医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鱼台县人民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院、荣成市中医院、烟台市中医医院、聊城市中医医院;四川省宜宾市所有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富顺县中医医院、绵阳市人民医院、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内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遂宁市大英县中医院;甘肃省民勤县人民医院、宁县人民医院;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黑龙江鸡西市所有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牡丹江市中医院、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五大连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吉林省中医医院、通化市人民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辽宁省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省中医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拒保职业工种

拒保行业包括渔业、森林砍伐业、矿业采石业、航运业以及涉及隧道作业、地下作业、山洞作业、水上作业、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运输、武器弹药研究和开发、驯兽及凶猛动物养殖的职业活动的企业。

拒保执照类型

如投保人名称中包含:危险品、人力资源、拆、分包、外包、劳务派遣、幕墙、脚手架、爆破、爆炸、渔业、隧道 ,则不能投保本保险。
拒保天津执照

伤残鉴定: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经司法鉴定后,伤残按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的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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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责任免除
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的伤害,或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罢工、武装叛乱或任何形式的恐怖活动。 
(2) 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或辐射。 
(3)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被保险人无论当时神志是否清醒,自致伤害或自杀。 
(4) 因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见义勇为行为除外)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5) 被保险人因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或因拒捕而导致的伤害;以及因遭受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
(6)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7)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8)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9) 被保险人罹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上述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或其抗体,则认定已受该病毒感染)。
(10) 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 期间。
(11) 先天性畸形。 
(12) 受保前已存在的受伤及其并发症。 
(13) 被保险人进行赛马、潜水、滑水、滑雪、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武术、拳击的运动或特技表演。
(14) 被保险人参与任何职业或半职业的体育运动。 
(15) 被保险人进行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 
(16) 被保险人于海军、空军、陆军服军役或以警察身份执行任务期间。 
(17) 被保险人从事采矿业、地下作业、山洞作业、水上作业、五米以上高处作业的职业 活动期间。
(18) 妊娠、流产、分娩及由此引起的伤害:性传播疾病引起的伤害:美容手术、外科整 形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19) 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