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保100万司乘人员司机险【雇员版】
  • 保司:人保财险
  • 分类:个单
  • 保费:220.00起
全国无禁区,【可带猝死】
投保人:【企业、个人】
被保人:司机(ABC本)、随车人员、普通人
【医疗理赔款可给雇主】
最高100万保障
车上车下都保,盖篷布、装卸货
上下班24小时、生活意外保障
职业类别
123456
高空作业
不可
承保年龄
18 - 65
起保人数
1
投保分数
1
十级伤残
10%
  • 投保人:企业个人
  • 被保人:
    1. 司机(ABC本)
    2. 没有驾驶证的随车人员
    3. 普通人
  • 【医疗理赔款可给雇主】【可加猝死】
  • 投保年龄:18-65周岁(含)
  • 全国无禁区【保额10-100万】
  • 保障:
    1. 车上车下都保
    2. 盖篷布装卸货
    3. 上下班24小时
    4. 生活意外保障

特别约定
1、承保18-65周岁(含),被保人如驾驶车辆,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使用标准(具备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年检证明、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并已投保交强险):
2、本保单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医疗事故进行就医治疗的,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住院津贴80元/天,无免赔最高给付180天;
3、车下24小时意外身故残疾赔偿限额为意外身故伤残责任保额的一半;
4、本保单仅承保被保险人发生保单约定责任的意外伤害,出险时如投保人已垫付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一致的除外),可提供被保险人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投保人之间签订的赔偿相关协议且手持相关材料拍照,保险公司可将赔款支付给赔付权益转让确认书上个人或企业(本约定的权益转让只针对意外医疗事故,不包含死亡、伤残事故)
5、及时报案特约:投保人、被保险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的 48 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超过 48 小时向保险人报案的,保险人有权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或扣减相应赔偿金。
6、本保单保险人仅承担由潜在疾病、身体机能障碍或其他非外来原因所导致的、在出现急性症状后的突然死亡,以医院的诊断或公安、司法机关的鉴定为准,不承保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和因疾病导致的身故及伤残赔偿。

拒保地区医院

拒保职业工种

拒保执照类型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指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保监发﹝2014﹞6 号、标准编号 JR/T 0083-2013)。如该标准重新修订,则以最新修 订的文件版本为准。
 
本标准规定了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伤残程度的评定等级以及保险金给付比例 的原则和方法,用于评定由于意外伤害因素引起的伤残程度。本标准规定了功能和残疾的分类和分级, 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 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 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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